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退休、离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办理手续 1 、前提手续: 申请人授权和委托单位代办提取业务。...
封存 一、设立依据 《缴存方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条件:(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待业的;(二)变换工作单位且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三)单位撤销、闭幕、破产的;(四)其他需办理封存条件的。 二、办理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三、所需材料 1 . 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
一、市内转移 (一)设立依据 《缴存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通知》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将...
一、提高单位缴存比例或调整职工缴存比例 (一)设立依据 ( 1 )《缴存方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5% ,建行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公转商、商业贷款)客户提取公积金时,不需要再前往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和审批,只需携带建行借记卡,通过网点智能终端进入公积金提取模块,就可联网查询到公积金账户的...
一、设立依据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 2. 《缴存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条件,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新单位: (一)职工变换工作单位的;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重新就业的; (三...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办理手续 此业务需本人办理,且职工本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需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证件一致。 三、所需材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申报中心办事处窗口 \ 银行柜台办结。 五、办理地点 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单...
一、正常汇缴(非委托划款业务) (一)设立依据 《缴存方法》第十七条规定:汇缴是单位按月为全体在职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专户,农民工或户籍不在本市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村户籍证明或非本市的户籍证明。职...
装饰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装饰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手续?需要办理什么条件才能提取?流程是怎样的?详细介绍东莞住房公积金装饰提取公积金。 一、设立依据 1、《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施行意见》中第二点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房屋装饰。 2、东公积金通[2016]28号《关于新增物业管理费和装饰两种住房公积金提...
《东莞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八)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患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应在出院结算后一年内申请,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 3 个月,提取额度为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凭证书及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患者是职工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二)在本规定颁布施行前已设立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可申请提取本规定颁布施行当日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撤销账户,外市户口职工可在取得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后申请,本市户口职工在取得失业证件后申请。在本规定颁布施行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