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兰州职工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一、办理材料 (1)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还款期内部分提前还款的,按照中心贷款操作规程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规定办理; 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全部还清后再提取的,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贷款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的凭证。 (2)偿还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加盖银行业务鲜章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必须为购房,且购房行为和借款行为指向同一套房屋。 (3)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借款合同》、加盖银行业务鲜章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该笔贷款信息记录。 审核征信记录中该笔贷款性质属于个人住房贷款方可办理,无该笔贷款信息记录的不予办理。 (4)偿还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加盖银行业务鲜章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 (5)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部分职工在租赁单位周转房、公寓房时办理了住房贷款的,因偿还该笔贷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的购房合同相应变更为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其他资料与本地购房贷款一致。 以上购房贷款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二、提取时限 贷款还款期内或全部还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还款期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全部还清后只能提取一次。 三、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贷款本息总额;冲还本中心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视同提取额合并计算。 四、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时间 1、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联系电话:0931-492735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 下午14:30-17:30 2、兰州新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电话:0931-683909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3、城关管理部业务大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电话:0931- 873078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4、七里河管理部业务大厅(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 231357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5、安宁管理部业务大厅(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斜对面2楼) 联系电话:0931-765055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6、西固管理部业务大厅(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 联系电话:0931- 758887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7、永登管理部业务大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电话:0931-641937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8、榆中管理部业务大厅(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 联系电话:0931-523258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9、皋兰管理部业务大厅(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电话:0931-572692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10、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 联系电话:0931- 622252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