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
兰州职工因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分两种情形办理:购房合同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视同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购房合同未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实行备案制度,由建设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供该项目的建设资料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可同时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备案材料:省、市房改办或者发改委对该建设项目的批复(立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购房人备案清册(以上资料建设单位因故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一、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款总额20%以上的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 3、所购房屋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二、提取时限 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房屋所有权证》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三、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任一金额为准)。 四、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时间 1、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联系电话:0931-492735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 下午14:30-17:30 2、兰州新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电话:0931-683909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3、城关管理部业务大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电话:0931- 873078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4、七里河管理部业务大厅(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 231357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5、安宁管理部业务大厅(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斜对面2楼) 联系电话:0931-765055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6、西固管理部业务大厅(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 联系电话:0931- 758887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7、永登管理部业务大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电话:0931-641937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8、榆中管理部业务大厅(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 联系电话:0931-523258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9、皋兰管理部业务大厅(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电话:0931-572692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10、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 联系电话:0931- 6222528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