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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离职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方便重庆离职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现将办理提取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办事处自2016年1月4日起正式受理离职职工提取业务。

  个人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我中心托管户管理,且符合提取条件的离职职工,可就近到渝中办事处或江北办事处办理;区县离职职工可到原缴存单位所在区县分中心办理。

      二、办理条件

  渝中办事处、区县分中心现有提取办理方式不变,江北办事处采取提取上卡方式办理。离职职工到江北办事处办理提取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本人办理的,除提供符合相应条件的提取要件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借记卡原件或复印件(上卡银行也可提供现场办卡业务);

  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符合相应条件的提取要件外,还应提供提取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的银行借记卡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