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出深圳市如何销户提取公积金?
职工户籍由深圳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迁入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办理时间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四、办理流程 1、职工网上预约,柜台办理; 2、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地点; 3、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办理;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