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调整公积金租房提取办法 每月最高可提3312元
记者30日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1日起,佛山将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办法,根据最新发布的通知,租赁普通住宅标准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租金指导标准为每平方米23元,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就是说,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每月最高可提取3312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了《调整佛山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每年申报一次,提取时明确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计提;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少于500元。 提取时,需提供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申请提取时,承租人可个人(配偶)办理全额或按份额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可提取最高限额。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在佛山市无房产的提取公积金的标准。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佛山市无房产而申报提取的,参照居住所在区最近一次住建部门公布的公租房平均租金标准的70%,以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计算可提取额,一年申报一次。 微信公众号:融360房贷(fangdai123)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