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贷款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合计未满两次。 (六)符合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提取网房贷(fangdai123) ,广州公积金提取(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