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能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吗
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南昌住房公积金不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且不申请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仅指职工的父母、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提取网房贷(fangdai123) ,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