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
宜宾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作出了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一)首付款比例 1、借款职工无购房贷款或已结清原有购房贷款,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借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尚有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可贷款倍数 可贷款倍数由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5倍确定的贷款限额,调整为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3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还贷能力系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贷能力系数由月收入的50%提高到60%。 (四)借款年限 贷款期限可延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30年。 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提取网房贷(fangdai123)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