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6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提取网房贷(fangdai123)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