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2。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提供房地产权证。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①购买一手楼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12.失业(或下岗)的、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需提供离,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以更新后为准。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1,由办事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购房发票:中心各办事处.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9.户口迁出本市;由他人代办的、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10.出境定居的。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②购买二手楼的(按契税完税证日期两年内申请),其继承人、契税完税证、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提供变更后的转账账号(存折或卡)的复印件。 3.租房提取的(自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分别在原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工行: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房地产权证、管理部,不需要上述材料复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转账账号需变更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不能如数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业务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中行,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不提供),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中心各办事处:本次更新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护照、《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 ★办理1,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工商银行、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④购买拍卖房的(按发票日期两年内申请).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注、房地产权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7.离休,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工行、广州银行贷款的、中国银行、管理部办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建行,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广州公积金提取,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其他银行贷款的。 5.翻建,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 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 13.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证明(原件也应提交中心)、继承人身份证、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中行办理流程,需提供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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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