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 今年年7月1号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由201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今年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今年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单位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从6月20号起可以开始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各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仍按现行报告执行,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 ,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记者宋青) 今年-06-17 05:27 稿源: 广州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 编辑: 经济广播 杨志刚(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