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目前。 单位也在给我缴存住房公积金。 所以,我个人这几年来的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厦热线回复:针对王先生的来电咨询,但是我的妻子从2008年起开始自己经营个体生意,王先生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对住房公积金归属产生分歧。 我一直在单位上班,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市民王先生来电:我和我的妻子是2006年登记结婚的,我们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达成了共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就没有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以上的规定,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此项财产“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经过协商要离婚,广厦记者向有关法律人士进行了咨询,请问,现在我们因感情不和。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