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专业代取公积金移动版

主页 > 公积金政策 > 公积金贷款 >

史上最全!2016公积金异地贷款城市最新名单(2)

  异地缴存职工,且有深圳市户籍,在深圳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话,可以持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深圳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在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情况下,可持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材料,向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是向房产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而不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

  今年2月,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中提到,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目前全省公积金互认互贷的细则尚未最后落地。

  3.广东省广州市

  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市民,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申请人之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经结清,并且要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4.广西省柳州市

  外地就业的缴存职工在柳州市范围购买住房的,可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5.广西省南宁市

  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21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21省会城市名单如下: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辽宁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江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6.浙江省宁波市

  凡是具有宁波户籍,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回宁波买房,可以向宁波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7.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公积金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8.中三角三城

  目前武汉、长沙、南昌3个省会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在三个城市中任意一成购房,都可以申请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

  9.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后,两地缴存职工在长沙、深圳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10.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武汉市与省内其他城市将统一执行“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政策,即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现了省内互认互贷。

  11.福建省福州市

  福州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为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和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以下简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向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福建省厦门市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市户籍职工,如果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也可以向厦门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13.云南省昆明市

  在云南其他州市工作的昆明户籍市民,在昆明购房时可以向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14.海南省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