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_镇江公积金查询电话
中金网07月14日讯,镇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镇江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对于公积金买房,就涉及公积金提取的问题,那么领取住房公积金材料应该提交什么手续呢? 镇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镇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提取、账户余额) 镇江市个人公积金微信查询: 。 说明:打开查询页面后在左侧进行查询。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 1、电话查询:请拨打镇江市公积金查询电话(16828000)进行查询。 2、移动10658318短信查询 (一)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省内移动公司手机用户编辑短信GJJ空格身份证号码(18位或15位)或GJJ空格9位公积金账号发送至10658318。 (二)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情况的,省内移动公司手机用编辑短信DK空格身份证号码(18位或15位)或DK空格10位或12位公积金提取账号发送至10658318。 3、现场查询 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个人提取情况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或还款记录卡,根据缴存单位所在行政区域,选择以下地点进行现场查询: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东路34号4楼归集处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中山东路26号2楼(建行城东支行二楼) 3)、丹阳分中心:丹阳市新民中路216号 4)、句容分中心:句容市华阳东路10号 5)、扬中分中心:扬中市田园路1号 6)、丹徒管理部:丹徒新区财政大楼1楼 7)、京口管理部:南门大街环球大厦6楼 8)、润州管理部:朱方路288号4楼 镇江公积金提取材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息的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口迁出镇江或者户口不在镇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离休、退休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未婚职工与父母共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其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未还清前,其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本息。 第九条本细则第五条第(三)项重病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直系亲属限父母和子女。 镇江公积金提取过程 第二十二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广州公积金提取,并按提取情形出具相关提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 第二十三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应委托所在单位代办,须提供单位证明、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第二十四条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享有权益;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办理转账提取,已付清房款或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办理现金提取;按第(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账提取;按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现金提取。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