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住房公积金怎样能提出来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休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三)、建造,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的继承人;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 (一)购买,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依照前款第(二)、(四)项规定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评论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