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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怎么办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我是单位人事,现在有员工打算租房提取公积金,请问我需要那什么材料去办理?拿齐这些材料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给他们就可以了么?还需要带我的身份证和单位的章么?请办过的前辈告诉我一下,谢谢
刹那间的命运 | 浏览 3279 次  2013-05-31 0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