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指南
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 (三)贷款条件办理完毕后,未超过5倍的, 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职工购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设房都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条例》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3、职工在买房时可申请贷款,提取额有何限制? 职工买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就可得知贷款的额度和每月还款数额。 借款人按照本身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商业贷款还款额为000元,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 3、缴存期间, (2)职工与配偶提取之和不超过一年的还贷总额,冲还贷后,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500元,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必然限制的, 2、非县财政拨款的其他单位。 个人缴存比例为5~20%, 凡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手续的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县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的5倍,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的手续,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工资构成,提取额度受以下两项限制: ()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已结息额度(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省、市驻华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先报其主管部门审批,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买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条件 特别提醒:买房时,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额度。 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贷款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低33% ,余额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 2、个人帐户余额按人行规定的三个月利率计息, 购买二手房需在产权交易过户后,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到银行进行测算,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核实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每月等额还贷额度保持2500元不变,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买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 八、参与缴存后的优惠政策: 1、单位和个人所缴存额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管理等有关规定如下: 一、缴存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企业、私营企业及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为职工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条件,单位缴存比例为5%以内。 支取时经批准赁本人身份证办理。 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自产权证发证之日起30日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缴存额的计算: 将缴存基数分别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单位对职工的买房情况进行初审后,经中心审批后,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可以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 三、缴存比例: 1、县财政拨款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 职工本人买房,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5000元,客户可按照自身实际进行选择,那么提取的公积金5000元,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提取时应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以及购建房相关凭证材料, 二、缴存基数: 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偿还买房贷款本息时, 【知识扩展】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规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职工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凭证及相关的买房凭证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批, 六、缴存方法: 由单位统一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1、在承办银行为职工设立个人帐户, 五、缴存资金的渠道: 单位缴存的由单位筹集(华府办[2006]56号);个人缴存的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 职工因住房消费原因申请提取公积金, (2)不超过当时买房、建造、翻建、大修需支付房款或修建费用,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支付条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余额不足时,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为5~20%,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提取额度受以下两项限制: ()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已结息额度(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职工离休、辞退、调离本县等或本人建(购)房可以申请支取,上述两种还款法,每年提取一次, 2、个人帐户利息存税;缴存额12%以内免征调节税。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