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专业代取公积金移动版

主页 > 公积金政策 > 公积金贷款 >

关于乐山2017年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

  记者日前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该中心对外发布2017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政策,其中再次明确了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按照2017年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政策,认定申贷人首套房是以贷款申请人在买房所在地(区、市、县)的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记录为准。贷款申请人在买房所在地无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视为首套房,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的视为二套房,执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利率(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有过两次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记录、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的,不予受理。

  按照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上述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买房屋总价扣除最低首付后的余额。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并不得超出主申请人法定离休年龄后5年。

  其他贷款政策仍按《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施行细则》(乐住公委【2016】3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上述贷款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购买商品房的,以买房合同备案登记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记者还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段时间,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有同一套住房在短期内多次连续交易,频繁转换产权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控制此类情况发生,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16年12月29日起,同一套住房在发生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后间隔时间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据了解,此通知自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 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因再次交易又产生新的提取事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不予受理。(记者 罗曦)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