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公积金提取
昨日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了解到,本年9月1日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国管中心大幅简化职工购买北京地区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材料。其中,占业务量60%的购买北京地区二手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只需通过身份验证即可实现“零材料”办理。这意味着,据了解,目前的做法是,只要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范围内没有住房,就可申请租房提取,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税票等材料;职工每年度可申请提取两次,据了解,为保障职工账户安全,职工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公积金中心会在第一时间要求职工修改初始密码,今后职工在办理上述三项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只需要出示身份凭证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就可以了。 ,市住房公积金的收益,除支付公积金中心管理费和按3个月定期利率向缴存者支付利息,购买保险,余下全部上交财政。近几年,财政将这笔钱大部分用于保障房的建设(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