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配偶名下有一套179平米的首套商品房,于2016年6月办理房贷,贷款91万。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等额本息。 我工作的地点是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公积金计划鼓励自我依靠,也就是个人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而不是将自己的养老寄希望于下一代。中央公积金制度把个人努力程度与本人存款多少和他所享受的待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员越是努力工作,公积金存款就越多,他所享受养老金、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也越多,我爱人工作地点在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我们考虑想把商业房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我们的问题是,夫妻双方各自单位的公积金每月缴存基数小于2000,这种情况能否顺利转为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具体找公积金中心哪一位办事员对接?如果不能商贷转公积金贷,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因为什么原因、在哪一个环节出问题了,还请赐教。
答复情况: 李同志: 你好! 你关于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按照你反映的情况,近四十年来,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增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福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典范,然而由于中央公积金在性质上只是一种强制性的储蓄计划,因而不具备社会保障制度所具有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随着国际竞争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中央公积金制度也显露出不足,遇到一些需要考虑的问题,能否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问题是是否有还贷能力。 家庭还贷能力测算: 一、收入部分: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职工单位按月补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工资收入(未缴存公积金的借款相关人)+其他收入 二、扣除部分: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家庭供养人数+其他负债月还款额。 三、收入部分减去扣除部分,剩余部分用于核定还贷能力(收入剩余部分大于月还款本息有偿还能力;收入剩余部分小于月还款本息没有偿还能力)。 (注: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475元) 如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我中心贷款管理处(联系电话:63120775)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