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积金怎样提取?
网友“82980533”咨询:现在公积金提取都是网上提取了吗?以前是凭借解除劳动关系凭证可以提取,现在不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只能解除劳动关系并两年内未就业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两年内我还在本市工作,在制度与市场之间的法律链条不衔接,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按前些年就颁布实施的《条例》、《合同法》、《担保法》基于此相关的经济、金融、民事等法规办事。现用的最直接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些内容表述模糊,在实际的实施中出现很多漏洞,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纳范围为“在职职工”,有些省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把范围理解成“在职、在编”,这样就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特别是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维护,但是新单位没有缴纳五险一金,与此同时,该个人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绑定缴存者手机,以便缴存者随时了解资金的进出动态,看到经单位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顺便也监督单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那我该如何提取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按照《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公积金委〔2016〕2号)第二章提取手续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本市外就业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您自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将原公积金账户销户;如您自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有新的就业并缴纳住房公积金,请将原账户与新账户申请合并;如您符合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本市外就业,可即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