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十堰公积金提取手续 十堰公积金提取流程(2)
需提供职工死亡凭证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个人合法身份凭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及人民法院的裁定书;继承人或受遗赠报答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监护人凭其监护人身份凭证申请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 6、调离十堰市: 调入行政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调令和调出单位领导签字凭证,调入企业的需提供与外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调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十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提取之和不得超过该套房总额 ②职工购买第二套房,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4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公积金 ③以上提取时限均在买房一年以内,日期以 “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税票”为准(下同)。 2、职工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视同家庭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40% ②职工为子女购买二套以上住房,则不予提取公积金 ③职工子女购买住房已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的,不得以此套住房名义提取公积金。 以上提取时限均在买房一年以内。 3、职工为拆迁还建房提取公积金。 职工因自住住房拆迁房还建需补偿差额资金的,拆迁协议一年内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但提取额度不得超出补偿差额资金总额。 4、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 ①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1)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2)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满一年后可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公积金用于还贷,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的,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每次提取还贷时间间隔需满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3年),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间隔时间还贷本息之和,直到贷款还清。 ②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提取公积金,又以此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不得提取公积金还贷。 ③职工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买房提取的,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本息之和50%;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买房提取的,则不予办理。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在主体结构封顶或竣工后一年内提取夫妻双方账户内公积金余额的80%,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额。 十堰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手续 全额提取: 1、退休、离休的 2、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无接受单位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十堰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 5、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托管户满5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5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6、调离十堰市在外地就业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以上提取手续的,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并可撤销公积金账户。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