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做客“行风热线”
申请公积金房贷需留三倍月供款
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学费或医疗费
本报记者马婷实习生王佳
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贷款的市民,在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交首付款时要注意,账户要留足规定余额,否则后期无法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昨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乔毅、贷款科副科长魏晶、归集管理科曹东涛做客“行风热线”,解答市民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其中,一位市民咨询到本身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还款方式选择用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时,工作人员称账户余额留存不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暂时不能办理,他感到很疑惑。
贷款科副科长魏晶说,按照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的业务规定,账户要留足三倍月还款额,才能签订此项协议。这位市民贷款月供2000元,三倍月供为3×2000=6000元。而这位市民的月缴存额只有500元,他在支取公积金交首付时,只留存了6个月的月缴交额3000元。因此暂时不能办理此项业务,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达到规定数额后,就可办理此项业务。提醒市民提取公积金交买房首付时,如考虑贷款发放后,选择用公积金按月归还,应在个人账户留足规定余额。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乔毅介绍,截至2016年12月,全市已有5327个单位、56.4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54.03亿元,在第九条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将第九条第五项改为第六项,归集率达到86.4%,覆盖率达到90.4%。累计提取使用109.54亿元,累计为77618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104.18亿元。
当天有不少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提出疑问,乔毅解释道,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其存储期间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和翻建大修自住房等住房方面的支出,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出发,为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强调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
但不排除一些特例,对于职工家庭确实困难,收入低于劳动部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子女考上了大专院校,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学费;以及对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的大病,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暗示,如果市民还有疑问,市住房公积金的收益,除支付公积金中心管理费和按3个月定期利率向缴存者支付利息,购买保险,余下全部上交财政。近几年,财政将这笔钱大部分用于保障房的建设,可以拨打0991-4622912、4629197两部电话进行咨询。
图为2月15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乔毅(右)接受新疆网记者的专访。
(新疆网提供)
问题延伸 问: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买房,能提取本市公积金吗?
答:拥有本市户口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无固定工作,两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口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可当即销户提取公积金。在外地买房,可按购建住房的提取手续提供相关材料提取本市公积金。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哪些手续?
答: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资金不足时,符合下列手续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建立满一年,近半年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恶意拖欠还款记录;贷款申请人有稳定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贷款申请人有合法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以及相关的凭证文件。
问: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多少?如企业破产、闭幕、撤销,公积金怎样处理?
答:缴存标准是按照在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确定的。针对企业破产、闭幕、撤销,职工在办理支取转移业务过程中出现无管理单位时,可到原单位所属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托管业务。
行风热线 96577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