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账户转移30日内办理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最新发布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方法(试行)》,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条件。集中封存职工与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条件。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