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白城公积金提取手续 白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中国公积金网12月29日讯,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严格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需依法履行的义务,公积金贷款也成为众多买房者的一个新房梦,那么在房价高企的今天,白城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符合什么要求?白城公积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小编今天为您一一解答。 白城公积金查询 白城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底部查找! 短信查询方式: 应缴纳额度查询 移动用户发送 JN#<身份证号码> 到特服号 1065730600091 余额查询 移动用户发送 YE#<身份证号码> 到特服号 1065730600091 用户贷款查询 移动用户发送 DK#<身份证号码> 到特服号 1065730600091 查询职工月还款额 移动用户发送 HK#<身份证号码> 到特服号 1065730600091 白城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离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并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八)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九)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该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六条 职工依照本方法第五条第(一)、(七)、(八)、(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同时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方法规定的提取手续,但未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否则不得提取其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额度过低,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不够,导致闲置资金过多,资金使用率不高;额度过高,则会造成少数收入较高缴存职工占用过多资金,引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其他职工享受不到应享有的政策优惠,资金互助性体现不足,影响制度公平,在其所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提取其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白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六条 职工持提取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予以审查,并出具准予提取凭证。 第十七条 职工持提取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准予提取凭证,到管理核心(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管理核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十八条 经受理人初审同意提取的,报主管科长复核,据了解,此通知自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 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6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然后报管理核心分管主任签批。 第十九条 经批准同意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条件。 白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手续 非房屋类提取手续: 1、退休、离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并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白城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一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提供买房合同或买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 2、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所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其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5%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经建设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工资收入凭证,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提供贷款合同、还款余额表、身份证。 四、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贷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证明、未还住房贷款余额凭证、它项权力证或担保合同及复印件, 白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退休、离休的:(包罗已与单位解除劳合同且达到法定离休年龄) 提供身份证、离休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凭证、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 三、出境定居的: 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签证或护照、户口注销凭证。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供死亡凭证、遗产继承担保书、提取人身份证。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并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