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股市360]证监会:4家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1公司被否(2)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2016年申报出口铁芯级进模具,商品品名、编码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2016年3月被北仑海关做出罚款行政处罚;发行人2016年8月至2016年5月间,申报出口铁芯级进模具、级进模具、铁芯冲压模具66,503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不符规定,2016年11月被上海浦江海关罚款183,000元。请保荐代表人说明:(1)上述行为是否属于《海关行政处罚施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第53条规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1年内又施行同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2)是否核查报告期出口全部商品品名、编码申报情况,①偿债能力风险。有些职工可能不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贷款不能定期偿还;另外,职工如遇突发事故,则可能导致无力偿债的状况发生。②信用风险。我国有关法律出于对贷款资金安全方面的考虑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借款人偿债进行约束,但是我国的信用制度体制并不完善,由于信用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如果借款人的诚信意识淡薄则很可能引发信用风险。③抵押物风险。这一风险中涉及到抵押和质押两种担保形式,虽然当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偿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以担保的资产或权力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资产、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偿债,但是这涉及到抵押物评估的问题,如果评估不准,一旦发生这一风险时则可能导致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涉及申报不实的产品总额及占比(包罗但不限于上述被两地海关查处数额),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及时;(3)上述申报不实的退税率差异、是否涉及补税及缴纳情况、对报告期出口退税应退税额的影响、不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将增加的营业成本;(4)发行人相关内控办法及执行情况。 发行监管部 2017年4月18日 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32次大会审批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批委员会2017年第32次发审委大会于2017年4月18日举行,现将大会审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批结果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大会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按照申请文件披露,朱某委托刘某以20万元购买30万股发行人股份,其中127,586股被认定为索贿所得。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历城刑初字第314号)认定朱某犯受贿罪。请保荐代表人:(1)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高管是否构成违法或犯罪,分析法律后果并颁发明确结论性意见;(2)说明2016年1月刘某将其代持有的部分股份清退给陈志江,而未按原股东向刘某转让股份的相对比例分别清退给魏东晓、陈志江、魏冬青三人的原因,魏东晓、陈志江、魏冬青三人彼此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2、发行人报告期2016-2016年度经销收入分别为4,207.49万元、5,821.37万元和8,163.91万元,通过经销方式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信息安全保密产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将简化,以后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提取上更加方便。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承诺后,不需要在提交相关证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最终客户主要为党政机关、军工企业、中央企业、科研院所等。请发行人代表:(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与经销商签订协议时,该系统作为继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之外的又一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服务渠道,个人账户综合查询系统提供了更加丰富和详细的查询功能,同时首次支持手机平台快速登录,通常约定最终客户及经销额度逐年提高的原因;(2)以报告期各年度最大笔经销收入为例,说明经销商是直接转卖还是经过集成后出售,补充说明经销商获取最终客户订单的方式。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是否通过经销商变相向最终客户的相关人员支付佣金费用颁发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使用盗版工具软件的情形、是否存在侵犯相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软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是否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用的重要软件。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颁发核查意见。 (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弘信创业2016年、2016年分别向发行人收取担保费357万元、79万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方法》第二条规定: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请发行人代表依据上述规定说明:(1)发行人的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贷款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的情形是否属于融资性担保,是否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方法》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并依据上述情形说明其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收取担保费的关联方是否为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方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请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报告期弘信创业收入结构、上述担保费的收取依据及公允性、发行人的决策过程、弘信创业相关业务的合规性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2、发行人最大的外协方腾捷电子是专业从事SMT的生产厂商,自2008年开始,就与发行人开始合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生产地址位于发行人主要生产厂房旁。报告期内,腾捷电子对发行人的外协加工额度占发行人SMT全部外协加工额度的比重分别为55.36%、56.28%、61.55%,单价均高于其他外协方。请发行人代表:(1)披露腾捷电子对发行人SMT的加工费用占其全部收入的比重,腾捷电子除为发行人加工外是否还有其他对外加工业务,是否对发行人有严重依赖;(2)说明腾捷电子的加工单价高于其他外协方的原因,定价是否公允,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颁发核查意见。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