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资讯]辞职后公积金可专户托管 无需单位盖章
离职后要使用公积金,往往要回原单位办各种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部门核实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企业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基于上述规定,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由于直接在单位预算中扣除,并且不涉及本单位效益的问题,所以一般都能定期足额缴纳,比力繁琐。如果放入代管账户就不一样了。记者昨天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该中心将对长期封存且有余额的个人账户进行整理,辞职、离职等人员的公积金将转入专门账户统一管理。 不少职工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不符合销户提取手续,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又未找到新工作单位,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按规定应办理封存条件,其间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由原工作单位审查盖章。然而,职工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原工作单位实际上已没有义务为职工代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一长,常常出现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单位不愿盖章,或单位找不到、无章可盖等问题。 为此,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将实行代管户统一管理。据了解,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审核职工**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转入专户代管的人员范围是:因调动、辞职、离职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封存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无法办理转移条件且不具备提取手续的;企业注销封存的。 该中心呼吁,出于管理便利,各单位应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已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已注销的企业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代理),并按规定为符合手续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条件。单位经办人可持单位申请、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转移申请表,到该中心办理。 对职工来说,托管期间,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职工需提取公积金可直接到省直分中心申请办理,不需要经过原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单位的,由新工作单位协助办理。如果想要查询账户的资金情况,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随时到该中心办理。(记者 胡霞利) 相关新闻 合肥市公积金周六上午停办 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核心业务系统数据迁移,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对系统进行检测,市本级营业部当日上午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