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北京22天发布11项楼市政策!限购政策无空隙可钻(2)
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买房资格审批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买房,需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开发商必需按报价明码销售 3月22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开发商、中介应醒目公示价格,明确标示开发商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车位配比率,以及每套在售商品房销售情况和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套销售总价等内容。 异形房一律不能登记、落户、入学 3月23日晚,北京市规土委、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对外发布,不具备居住手续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手续。 离婚一年内买房按二套算 3月24日,央行营管部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针对离婚一年内的房贷申请人,年内一定会推出贴息贷款,资产证券化也将展开试点。目前这两个方案都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商办类住宅不得擅自改为居住用途 3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确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买房贷款。 ⑨禁止中小学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3月25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消息,2017年起,除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外,北京市所有中小学校未经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办学,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⑩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 4月3日,北京市住建设委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平房纳入北京市限购范围。住宅平房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需符合以下手续之一:没拥有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京籍居民家庭;在京没拥有住房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⑪自住房单独为新北京人划分30%房源 4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发文称,为解决新北京人住房困难,满足刚需。市住建委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开展专项分配试点。(中新经纬APP)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