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90-140平方米房源 成湖南省职工去年买房主流
本报5月9日讯 “去年,湖南省实缴单位60403家,新开户单位5387家,净增单位3798家。”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发布《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我省去年实缴职工375.22万人,净增职工17.61万人,缴存额为458.38亿元,同比增长20.86%。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98万笔,同比分别增长12.67%。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4.26%。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17%,90-144(含)平方米占73.57%,据了解,城镇集体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144平方米以上占12.26%,新房占86.05 %,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发文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占13.95%。 去年,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查出假婚姻凭证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34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0笔。中心已督促当事人限期退回非法套取和套贷的住房公积金,对造假提取的35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予以限制2年。 ■记者 卜岚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