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手续、材料以及流程正式公开。深圳市民可以按照本文确认本身是否符合手续申请公租房,然后备齐规定资料前往区住建局办理公租房申请条件即可。
深圳公租房在线申请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承办机构】:区住建局
【办理事项】:公租房申请
【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755-23901599
【相关业务】:2017年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申请手续:
1、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3、具有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手续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缴纳社保达到必然年限:(满足一项即可)
a、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b、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c、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符合住房手续:(需同时满足)
a、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b、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c、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d、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买房补贴。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户口簿;
3、其它可凭证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则需提供);
4、婚姻凭证材料,例如结婚证等等;
5、独生子女证(失独家庭提供);
6、民政部门收养子女凭证(收养过子女需提供);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年以上,3年以下需提供);
8、残疾、优抚凭证材料(残疾人或优抚对象需提供);
9、军官证、士兵证(配偶为现役军人需提供);
10、成年子女就学(在读凭证);
11、其它相关资料。
【备注】:已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备案回执》,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已申安居补申公租)》。
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手续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手续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手续;
6、终审符合申请手续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备注】: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按照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即可。
深圳公租房申请办事机构名单
序号:1
单位名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
单位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南面一楼
联系电话:0755-23913773
序号:2
单位名称:福田区住建局
单位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行政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55-82918949
序号:3
单位名称:南山区住建局
单位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4号南山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5-26493866
序号:4
单位名称: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楼业务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5-28589993
序号:5
单位名称:罗湖区住建局
单位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委行政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55-25666765
序号:6
单位名称:宝安区政务局
单位地址: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
联系电话:0755-27753157
序号:7
单位名称:大鹏新区生态庇护和城建局
单位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办事大厅)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55-28333143
序号:8
单位名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盐田区沙盐田区行政办事大厅(盐田区香径南街)
联系电话:0755-25221303
序号:9
单位名称:龙华新区城建局
单位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行政办事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755-23332020
序号:10
单位名称:光明新区城建局
单位地址:光明新区行政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55-23416926
序号:11
单位名称:坪山新区住房保障和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坪山新区东纵路145号国税大楼A912室
联系电话:0755-85209132
咨询专区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