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5〕27号)文件要求,2015年温州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放宽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由“职工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广州公积金提取,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