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新政:公积金贷款可转商业贴息贷款
25日,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规定可以由商业银行向市民发放执行公积金利率的贷款,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向银行支付。
所谓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公积金贷款规则向公积金中心归还贷款本息,由公积金中心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并对其中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进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文件规定,当公积金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高于90%时,将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事实上南京楼市近年来销量一直不错,个贷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这意味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即日起便将执行公转商贴息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银行资金规模、利率优惠条件、业务系统支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在贷款银行范围内选择具备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条件的合作银行,签订《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金公积金提取合作协议》,委托合作银行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自愿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并享有与公积金贷款相同的权利义务。公转商贴息贷款按公积金贷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其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贷款额度和期限等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条件及规定。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