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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租房?

  2015年沈阳住房公积金如何租房提取呢?申请条件和办理要件是什么呢?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在哪里可以办理呢?公积金提取网对此进行了详细地整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已购买房屋但房证未发的,也不能申办租房提取)可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用的房屋属性需为住宅。

二、办理要件

  1、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2、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居民户口薄》 ,未婚或离异职工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单身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4、租住商品住房的,需在中心前台预审窗口打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报表》;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管理部对提取人所承租房屋的地址、产权人信息进行核实(房屋地址和产权人信息须与房证信息一致)。

  3、经核实无误的话,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三个工作日内会电话通知提取人前来提取。

  其他:提取限额以承租房屋所在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准,其中: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四、办理地点

  和平管理部 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公积金提取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沈北新区管理部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五、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

六、联系电话

  和平管理部 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 024-23936201

  铁西管理部 024-25891893

  皇姑管理部 024-23495673

  大东管理部 024-24357993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024-23751057

  沈北新区管理部 024-89601612

  苏家屯管理部 024-89138568

  新民管理部 024-27627763

  辽中管理部 024-87828903

  法库管理部 024-87115883

  康平管理部 024-87338256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