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5年,深圳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二)支付房租; (三)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五)退休;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七)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广州公积金提取,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八)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九)户籍迁出本市; (十)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十二)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