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因丧失劳动力而提取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青岛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 2、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