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6年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两大类,具体提取条件如下: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