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2016年,职工符合以下提取条件的,均可申请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 1、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 2、职工因购买二手房;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 4、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 5、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 6、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7、职工因支付房租; 8、职工因离休、退休; 9、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0、职工因出境定居; 11、职工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12、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3、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4、职工因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5、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公积金提取(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