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买房城市有哪些?(2)
从2014年7月起,广州市民在省内异地买房,可使用其广州市公积金账户进行提取买房。省内异地买房提取业务由铁路分中心具体承办。买房地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当地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提出申请;买房地没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铁路分中心提出申请。 2014年10月21日,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做出调整,在广州市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提取。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8、湖南广州 2014年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异地买房者可申请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买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014年9月16日,广州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提取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材料,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现决定于2014年7月29日起恢复办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提取业务(含省直分中心)。凡省内其他中心的缴存人在本中心申请提取,执行本中心提取政策,且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房产信息均需查询(缴存地与提取地均需查询)。 9、湖北广州 2014年9月15日,湖北省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被媒体称为“鄂六条”。《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异地买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探索缴存职工买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商品住房。 2014年11月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过程及资金结算方式的通知》,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过程及资金结算方式进行调整。 对于异地调入广州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提取额度计算。 10、甘肃广州 2014年11月05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提取业务的通知》落实三部委公积金政策。《通知规定》户籍在广州市的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在广州市购买房产时,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住房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提取。由外中心转入我中心的缴存职工申请提取,缴存期限可合并计算。 11、广东珠三角八市 早在2009年4月,珠三角八市就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根据协议,从2009年5月1日开始,在这八个城市缴存公积金者,只要符合材料,就可在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提取购买住房。至于首付比例、提取额度、年限等,都遵循现有规定,在哪个城市提取,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 12、广西广州和广州 广州市在2009年曾经实行广州、广州两地职工可“跨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 根据规定,在广州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广州市买房时,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情况证明,可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提取,反之亦然。同时规定,对于广西区内其他城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市买房时,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情况证明,都可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提取政策规定予以受理。 由于提取数量快速上升,资金不足,该措施只实行了半年。 13、安徽六市 2014年8月20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新报告提出5条措施。其中就有一条,开展省内异地提取。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