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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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解读。未婚子女购房自住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无房户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11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修订(以下简称《规定》),重点是对无房职工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子女购房如何提取父母公积金,全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如何提取公积金,以及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记录的,租住商品住房时,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规最大变化就是简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以前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派出所备案的租房合同、缴纳租房税费凭证等证明材料。现在统一简化为只要开具家庭无房证明,缴存职工就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
哪类人可以享受延期政策?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9月30日前,有效凭证满三年,就是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的市民,都符合延期条件的具体计算时间,以房产证的发证时间或者发票时间为准。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要在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凭证,同样可延期。如果是取得了房产证,那么只要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在9月30日前就可以,如果提供的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只要取得全额发票上的时间在9月30日前就可以延期提取。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根据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自住房且正在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今后无房(在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除了用来缴纳房租之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有望多元化,提取条件也有望进一步放宽。据了解,住建部近期已基本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此次修订将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等进行完善。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也包括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途多元化等内容。此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放宽,之前不同地方尝试的用于支付房租、装修款项和异地缴存等问题,也将有原则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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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