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积金查询】甘肃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一)身份证明:查看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两份。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户口薄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可不再查看结婚证;户口薄不能够显示婚姻关系的,需查看借款人结婚证原件,收取复印件两份;未婚的,收取借款人户口所在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一份;离婚的,查看离婚证或其他法律文书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还需户口所在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一份;丧偶的,提供配偶户口注销页等证明资料;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需提供婚姻证明。 (三)收入证明:查看并收取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有固定工作的以单位收入证明为主,个体工商户以近三期纳税发票为准,其他职业者视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四)房产抵押买房提取的,同时要查看产权人及产权共有人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 二、买房资料: (三)二手房提取 分为过户前二手房提取和过户后二手房提取两种情况。 1.过户前二手房提取 职工暂未办理房产过户、与售房人共同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按过户前二手房提取情形受理 (1)售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 (2)售房人签署的《房屋出让声明》 (3)售房人与买房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一份 (4)买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收取完税证或房产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 (6)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2.过户后二手房提取 职工向本中心分支机构预约个人住房提取,各分支机构作出提取初步审查后,职工办理房产过户、单独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的,按过户后二手房提取情形受理。 (1)收取买房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收取《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一份 (3)收取完税证或房产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 (4)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甘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甘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政办函〔2003〕15号)的有关规定,于2004年4月经甘肃市编委核准成立的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县级建制,事业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处、提取管理处、财务处、稽核处、信息处、稽查处、研究室八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甘肃市营业部、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红古管理部等六个分支机构。 中心主要负责甘肃市行政区域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甘肃铁路局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支付、核算、个人住房提取的审批发放等业务。 地址:甘肃省甘肃市城关区武都路427号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878627、8457692 网址: 甘肃市各区县公积金业务网点 广州路业务大厅 电话:0931-8878627 地址:城关区广州北路3号 南滨河中路业务大厅 电话:0931-2313579 地址:七里河区百合家园 西固业务大厅 电话:0931-7549453 地址:合水路8号 铁路分中心 电话:0931-4924151 地址: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铁路分中心广州管理部 0935-5923941 地址:广州市武南镇路铁路分局院内 永登管理部 电话:0931-6416371 地址: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照远商铺1号 皋兰管理部 电话:0931-5726928 地址:皋兰县城广场 榆中管理部 电话:0931-5232586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商业街2号 红古管理部 电话:0931-6222528 地址: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广场10号楼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