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积金查询】广东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完提取材料。即当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办理材料的时间。 提取可贷额度计算: (一)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提取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提取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提取额度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提取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基准利率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提取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买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提取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买房提取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提取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基准利率的1.1倍 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家庭买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买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买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提取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买房套数计算范围。 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提取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买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3.非夫妻关系的买房人家庭已买房套数,以买房人中买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 5.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广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广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广东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广东地区(含从化市、增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广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部、会计部、归集部、提取审批部、审计稽查部、信息技术部、纪检监察 下辖机构:广东铁路分中心、4个办事处:番禹、花都、增城、从化办事处 管理机构:广东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 地址:广东市豪贤路193号10楼 邮编:510030 电话:020-83992049 网址:。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