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积金查询】云南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5、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人民币。上述已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其贷款未还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借款人为男职工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周岁;借款人为女职工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5周岁;其最长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30年。 (二)按国家规定延长工作年限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计算贷款年限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其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借款人可自愿按抵押物总价或贷款本息合计数购买保险。 云南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八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填写《云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二)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借款人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及首付款发票复印件(验证原件) (四)借款人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要提供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证明 (五)借款人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六)借款人用旧房抵押的要提供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的估价报告书 (七)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八)保证担保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担保人资信证明 (九)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九条 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及办理抵(质)押登记和公证手续。 借款人可自愿按抵押物总价或贷款本息合计数购买保险。 第十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用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集资合作建房的,贷款人将贷款划转到集资合作建房单位的建房存款账户内。 用于自建、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和通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自住住房的,由贷款人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存款账户。 云南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手房贷款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 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 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 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 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 7、商品房购销合同 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8、借款人还款账号 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9、其他资料 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注意:以上资料全额公积金贷款需准备1套原件,2套复印件;组合贷款需在全额公积金贷款基础上再增加一套原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二手房贷款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 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 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 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 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 7、产权过户收件收据 8、契税发票 9、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 10、房屋买卖合同 需整本完整复印 11、售房人收款账号 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2、借款人还款账号 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3、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 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4、其他资料 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云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