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_牡丹江公积金查询电话
中金网07月26日讯,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牡丹江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很多朋友对于牡丹江公积金提取条件、牡丹江公积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员,那就快来学习一下吧。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账户余额) 牡丹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 。 说明:牡丹江市公积金网上查询尚未开通,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牡丹江公积金查询电话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牡丹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15% (七)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八)调出牡丹江,并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九)非牡丹江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重新考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在户口所在地购建自住住房的 (十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牡丹江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向本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 单位对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单位核实正确后应当及时给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证明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核实无误。 (三)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职工持单位出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的提取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核心业务:在职公积金提取、离职公积金提取、购房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提取、封存公积金提取、省直公积金提取。提取电话1353602387.http://www.zfgjjzx.com,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的,做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做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将决定通知申请人。 (五)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准予提取决定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牡丹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我们的主要职责是: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指定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的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地址:牡丹江市光华街90号(东光立交桥桥南) 邮编:157000 客服电话:0453-6951553(归集) 6951557(贷款) Email: mdjzfgjj@126.com。 网址:。 内设机构电话 办公室 电话:0453-6995138 传真:6995138、6954966 纪检监察室 电话:0453-6995139 审计稽核科 电话:0453-6910327 计划财务科 电话:0453-6995132 贷款管理科 电话:0453-6995131、6951557 归集管理科 电话:0453-6954900、6951553 公积金服务大厅电话 工行窗口:0453-6951551 归集窗口:0453-6951553 贷款窗口:0453-6951557 建行窗口:0453-6951559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