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_苏州公积金查询电话
中金网07月20日讯,苏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苏州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苏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查询系统 https://gr.szgjj.gov.cn/retail/。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一、实时查询。查询最新同步数据。 1、网站查询:可通过公积金网(https://gr.szgjj.gov.cn/retail/)上个人业务系统进行查询。 2、电信自动语音查询电话:0512-65111288。 3、建行龙卡(?infoid=68edd86a-3958-462d-9112-b3cd770ad41a&siteid=1&categoryNum=015004)查询。 二、准实时查询。每月初更新到上月数据。 苏州公积金查询电话:16822888 (只有公积金缴存帐户信息) 短信:发送gjj帐号至 1062158861 (移动) 样例: gjjXXXXXXXXXX(只有公积金缴存帐户信息) 说明:公积金帐号已升至10位,原有的9位数的卡号请在首位补充“0”,新的卡号格式为XXXXXXXXXX-X的,后面的“-X”不要输入。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苏州或者户口迁出苏州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本条第一款(一)、(五)、(六)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均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对职工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公积金中心可以在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留存一定的金额。还清全部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除外。 苏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提取人凭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机构(包括市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下同)或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市区所属网点提出申请。 如属偿还贷款提取的,提取人应先到贷款银行取得还贷证明。 提取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1份。 (二)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点或承办银行所属网点受理申请并审 核提取公积金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提取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并给予办理提取手续。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公积金管委会)是苏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管委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监察、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审计、房管、社保、工商联、工会、院校等有关部门(组织)负责人、专家以及企业基层工会负责人组成。公积金管委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按照科学、民主原则行使职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877号 邮编:215006 监督电话:0512-65237491 65237442 网址: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