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公积金查询 牡丹江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3、借款人工资收入有效证明(工资存折或近三个月工资条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工资卡需到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对帐单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章)。 4、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帐清单(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贷款窗口)。 5、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成年子女)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首付正式发票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查询)。 6、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签订《贷款房屋套数诚信保证声明》。 7、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牡丹江市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 牡丹江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及结婚证。如婚姻状况为离异或丧偶,请提供相关证明。 3、借款人工资收入有效证明(工资存折或近三个月工资条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工资卡需到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对账单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章)。 4、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帐清单(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贷款窗口)。 5、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成年子女)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首付正式发票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查询)。 6、借款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签订《贷款房屋套数诚信保证声明》。 7、购买产权转让住房(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主房照、身份证和买卖双方签定的协议(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先办理公积金贷款审批等手续后再过户)。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回迁安置住房的,最长贷款年限30年 2、购买产权转让住房(二手房)、拍卖住房、房改住房的,最长贷款年限从房屋正式竣工之日起至房屋使用30年为止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年限20年。同时,不应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再延长5年的年限。 温馨提示: 因工作需要从外地市调转到我市、我市市区调转到所辖县(市)、市所辖县(市)调转到市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通过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工作所在地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可享受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牡丹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我们的主要职责是: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指定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的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地址:牡丹江市光华街90号(东光立交桥桥南) 邮编:157000 客服电话:0453-6951553(归集) 6951557(贷款) Email: mdjzfgjj@126.com 网址: 内设机构电话 办公室 电话:0453-6995138 传真:6995138、6954966 纪检监察室 电话:0453-6995139 审计稽核科 电话:0453-6910327 计划财务科 电话:0453-6995132 贷款管理科 电话:0453-6995131、6951557 归集管理科 电话:0453-6954900、6951553 公积金服务大厅电话 工行窗口:0453-6951551 归集窗口:0453-6951553 贷款窗口:0453-6951557 建行窗口:0453-6951559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