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焦作公积金查询 焦作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2)
l、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买房合同、已支付占买房款总额不低于30%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以期房作为抵押的商品房,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购买商品房的借款人方可办理贷款 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契税、交易房产的产权证、房产评估报告书。夫妻间住房产权转让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离异、丧偶等需要转让的除外) 3、拆迁安设房:须提供拆迁安设补偿协议书;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的付款凭据 4、翻新、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新、大修住房预算(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及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贷款条件办理后,委贷银行及时把贷款有关材料送交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委贷银行贷款基金账户。 第十七条 购买住房的贷款,委贷银行按合同额度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房屋出售人。 购买二手住房贷款的,委贷银行可将贷款存入指定银行卡(储蓄存折)。 焦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焦作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4月,是隶属于市房改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兼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2002年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更名为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直属市政府领导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代表焦作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焦作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计财科、信贷科、县市区网点管理科,稽查科等5个科室和含6县市4城区在内10个管理部,中央公积金计划的福利和服务不仅覆盖积极的工作人口,它还覆盖年轻的和其他不工作的新加坡人。所以没有逆向选择问题的存在,阵容整齐,机构健全,运作规范。几年来,该中心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制度,团结奋进、拼搏实干、积极探索、求实创新,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支取使用信贷体系、电算化及查询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截止2004年底,归集量达4.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购建房贷款3.7亿元,名列全省前茅,为促进焦作市住宅建设和住房消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连续5年荣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等殊荣。 地址:焦东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转盘东北角林源大厦二楼 邮编:454150 电话:0391-3388311、3388322 网址: 内设机构电话 业务大厅:0391-3388311 3388322 计财科:0391-3388316 信贷科:0391-3388308 支取科:0391-3388300 目标办:0391-3388309 办公室:0391-3388318 稽核科:0391-3388333 信息科:0391-3388330 各区县公积金业务网点电话 修武 电话:0391-7116316 焦作 电话:0391-7116316 博爱 电话:0391-8612983 沁阳 电话:0391-5610508 孟州 电话:0391-8186058 温县 电话:0391-6125887 武陵 电话:0391-7282365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