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成 最高可贷60万元
2015年4月7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成降至2成,仍执行基准利率;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成降至3成,贷款利率由1.1倍降至基准利率。同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同时缴存公积金的可贷6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可贷45万元。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省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1353602387,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认,不再要求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档证明。 二、职工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帮忙提取住房公积金联系,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30%。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三、继续执行对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公积金提取网分析认为,福州并未使用首套房、二套房的概念,而是采用首次贷和二次贷进行区分,且把二次贷的首付比例降低一半,拉升楼市的意图明显,有利于刺激改善型或投资型购房需求的购房者。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