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积金查询】江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中金网08月25日讯, 江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关于江西公积金提取材料是什么、江西公积金提取过程怎么走、江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等问题买房者反应比较强烈。下面小编就和买房者一起来探讨一下买房中会牵扯到的公积金提取问题。 江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江西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提取、账户余额) 江西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 说明:其他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请拨打江西市公积金查询电话(0791-6301991)进行查询; 2、柜台查询: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通过磁卡刷卡方式及身份证号输入方式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江西公积金提取材料 第七条 凡在江西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江西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提取。 第八条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材料: (一)具有江西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居留身份的还须提供原居住地的户籍证明 (二)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提取本息能力 (三)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提取时已按《缴存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提取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积金提取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买房合同或协议;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相关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有资金 (六)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提取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提取的连带责任。 借款人的直系亲属或同户成员也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公积金提取的偿还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还清公积金提取,且在借款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若借款人及其配偶再次购买自住住房,自提取结清之日起按《缴存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2年)以上的,仍可以按规定申请公积金提取。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借款期间有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含六期)以上未还款的记录。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满足购(建)自住住房需要时,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与商业性个人住房提取结合形成组合提取。组合提取抵押权的受益人为管理中心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提取的受委托银行。 江西公积金提取额度、期限及利率 第十二条 公积金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依据借款人所购(建)房屋区域、房价、公积金缴存状况、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且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规定的提取最高限额 (二)首付款或自有资金不得低于规定的首付款比例。 本条款中的首付款比例、公积金提取最高限额,由管理中心拟定,报经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公积金提取期限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20年(二手房同时不超过所买房的剩余房龄) (二)公积金提取期限加借款人申请提取时的年龄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第十四条 公积金提取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利率。公积金提取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积金提取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算;公积金提取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江西公积金提取过程 第十五条 符合公积金提取材料的借款人可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江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合法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 (二)有效的首付款或自有资金证明 (三)购(建)住房的合法合同或有效批准文件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买房合同。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