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_镇江公积金查询电话(2)
第二十六条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核实所持提取凭证,符合规定的,单位应当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材料。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持提取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由公积金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材料。 第二十八条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申请人原因。 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镇江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中心内设综合处、归集管理处、提取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技术处五个处室以及丹阳分中心、扬中分中心、句容分中心、润州管理部、丹徒管理部、京口管理部。 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4号 邮编:212001 投诉电话:0511-84421990 缴存咨询:0511-84411854 提取咨询:0511-84441108 服务中心: 0511-85085121 服务中心: 0511-85085122 语音查询:0511-16828000 网址:。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13929517306谢先生) |